除非互相喜歡 否則所有喜歡都是心酸

有人說,愛一個人,就是要把全世界捧到面前送給他。

這話自然沒錯,可怕就怕,你以為的全世界,不過是他眼裡一個不疼不癢的笑話。

感情裡最怕的,就是單戀。

前幾天看到這樣一個帖子,是一個男生發的:

我是第一次,對一個女孩這麼好,幾乎傾盡一切。

我會帶她去所有她想去的地方,陪她看所有想看的風景,投入無數時間和精力,主動找話題,主動牽手,主動接吻,噓寒問暖,絞盡腦汁找話題。

但我感動了自己無數次,卻不曾感動她一分,她看我的眼神,都是冷冷的。才知道,苦苦單戀著一個人的滋味,真的太痛了。

我大概去翻了一下評論,幾乎都是清一色的感同身受,有一句特別戳心:

我喝了八瓶酒換來給你打電話的勇氣,換來你的聲音,下次能不能用十六瓶酒,換來你的關心。

記得之前一個女生朋友薇薇笑著調侃說,別人都說我是單身狗,其實我有愛人。

“誰啊?”

“愛而不得的人。”說完這句話,她的眼淚刷地就下來了。

或許,每個說不想戀愛的人,心裡都裝著一個不可能的人,退一步捨不得,進一步沒資格。

進退兩難,苦苦單戀,一個驕陽似火,一個冷若冰霜。

我傾盡所有,你轉身就走,這樣的愛情,注定天涯各一方。

在一段感情裡,得不到回應的愛,多半是因為不愛。

一個同樣喜歡你的人,對你的付出和偏愛,不可能沒有回應的,哪怕只是一個溫柔的眼神,一次默契的牽手。

但如果她不愛你,一切努力瞬間清零。

金岳霖守護了林徽因一輩子,為了她,終生未娶。

薛寶釵想盡各種辦法嫁給了賈寶玉,他卻在結婚當晚痴痴地叫著“林妹妹”。

《最好的我們》中,路星河從最初喜歡耿耿,到後來的五十六次求婚,和十年的長情陪伴,都比不上餘淮一句:對不起耿耿,我來晚了。

有意義嗎?我想,這種單戀最大的意義,不過是感動自己。

在不愛你的人眼裡,所有的付出和努力,不過笑話而已,真的,除非兩個人互相喜歡,否則所有的喜歡,都只剩下心酸。

他不愛你,你沒辦法要求他秒回消息,隨時為你開機,也沒資格在他和別人曖昧的時候,衝上去痛哭流涕地表達醋意,你沒法指望他為你做任何一件譬如“天冷加衣”的小事,相反,你為他午夜夢迴多少次,他都毫不在意。

他有錯嗎?或許無情,但更多的,其實是你在折磨自己。

“我又沒有逼過你,是你自願的。”他一句話,就能讓你的堡壘轟然倒塌,不留一磚一瓦。

“如果愛的路上血淚斑斑,那愛已失去意義。”

愛情講究你情我願,否則,想讓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愛上自己,比登天還難,既然他不喜歡你,你又何苦逼自己。

越長大,越不敢奮不顧身地去喜歡一個人了,除了心累,還有綿綿無盡的心酸。

不被愛的感覺,真的很苦,而且被愛的那一個,往往還喜歡恃愛行凶。

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,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。

小說《危險關係》裡有這樣一個片段:

女配鄭莉,暗戀公司的老總趙勝很多年,趙勝四十歲男人了,對她的心思瞭如指掌,卻一直裝聾作啞。

終於在趙勝離完婚的時候,鄭莉瞄準時機,追了上去,成為男女朋友。

可事實上,趙勝根本不愛她,跟她從來“只有約會,沒有未來”,而且,他還一直跟自己的前妻保持著聯繫。

後來,鄭莉和趙勝的前妻同時懷了孕,但是他放任三十多歲的鄭莉流產,回去跟前妻复婚了。

怪誰呢?罵完趙勝是個渣男之後,我們回過頭來看鄭莉,不免唏噓不已。

這個世界上真正好的愛情,必然是兩個人的結晶,一廂情願的追逐,真的沒意思。

而真正完滿的愛是什麼樣子的呢?

大概,就是錢鍾書和楊絳那種“遇到你之前,我從未想過結婚”的心有靈犀,是王小波和李銀河“愛你就像愛生命”的彼此珍惜,是鄧超和孫儷互掐互懟的甜蜜。

只有互相喜歡,把對方當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,才能成就一段妥帖、美好的姻緣。

喜歡一個人,當然要大膽主動地去追,只是愛情也有維度,也講究是需要適可而止還是堅持到底。

如果愛而不得,千萬不要死磕,只能源源不斷給你帶來傷害的人,趁早放棄。

與其費力討好地獻殷勤,不如努力,去做那個被愛的人,因為被全心全意愛著的感覺,是真的好。

願你一生努力一生被愛,想要的都擁有,得不到的都釋懷,大大方方、豪邁灑脫地過完自己的一生。

總有一個人,愛你如生命,兩情相悅,相守一生。